凤城的《行政程序初探》(《行政法学研究》1988年第1期)
;于安的《政府立法活动的程序法律化》(《中国法制报》1987年11
月18日);罗豪才、杜纲建等合写的《促进行政程序的民主化、制度
化》(《中国法学》1995年
第6期);应松年的《论行政程序法》
(《中国法学》1990年第1期);笔者的《行政程序立法模式选择》
(《中国法学》1995年第6期);章剑生的《行政程序法学原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一版);江必新、周卫平的《行政
程序法概论》(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1年3月第一版)等。
*22 参见《法学大辞典》团结出版社,1994年版第897页;《中华实
用法学大辞典》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0页。
*23、*24 参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术研讨会纪要》
(《法学研究》1996年第3期第5、6页)。
*25 中国有些学者和领导人长期将“法治”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等同
起来,似乎“法治”只能姓“资”,只有“法制”才可姓“社”。这
种观点可从《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一书对“法制”一词的解释中
看到痕迹(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
年版第114-115页)。
*26 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中文版,第199页。
*27 H.W.R.Wade《行政法》牛津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6版,第23-27页。
*28 《行政诉讼法》第11条列举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八类事项,这些事项主要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
对涉及公民、组织其他权利的事项是否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由
其他单行法律、法规加以规定,但目前单行法律、法规还很少有这种
规定。
*29 参见张尚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学综述
与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第44页。
*30 参见候洵直主编《中国行政法》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3月第1版
第3页。
*31 参见王岷灿主编《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6月第1版第1
页。
*32 参见王连昌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3月第1
版,第38页。
*33 参见张尚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学综述
与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第45页。
*34 参见前书,第46页。
*35、*36 袁曙宏《现代行政法本质上是平衡法》,见《中外法学》
1996年第5期第54页。
*37、*38 罗豪才、沈岿《平衡论:对现代行政法的一种本质思考》,
见《中外法学》1996年第4期第5页。
*39 本文使用了“法治”、“行政法治”、“法治行政”三个概念。
这三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治包含行政法治,法治是整体,
行政法治仅指行政领域的法治,指公民与行政机关关系和行政管理方
式的法治状态;至于“法治行政”与“行政法治”,二者在内容上并
没有什么区别,两个概念的不同之处在于:二者使用的场合和角度不
同,与之相对的事物不同。行政法治”是在研究法治的领域时使用,
相对于民事领域的法治,刑事领域的法治、经济领域的法治、政治领
域的法治,等等;“法治行政”是在研究行政的型式时使用,是相对
于人治行政而用的。
*40 这种观点在四川“夹江打假案”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该案中,
制假者状告打假者,认为打假的行政机关越权,违反法定程序等,人
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对此,有关党政机关及负责人,舆论机构,甚至
一些人大代表等均予以谴责,提出“只要是假,谁打都行,怎么打都
行”,“怎么能容许制假者状告打假者呢?”“打假怎么会有错呢?”
(见《法制日报》1996年4月15日第1版)。
*41 美国行政法学家施瓦茨在其所著《行政法》一书中引用了英国原
著名大法官科克关于自由裁量权的一段精辟论断:“自由裁量权意味
着,根据合理和公正的原则办事,而不是根据个人意见办事;……根
据法律办事,而不是根据个人好恶办事。自由裁量权不应是专断的,
含糊不清的,捉摸不定的权力,而应是法定的,有一定之规的权力。”
(B.Schwartz《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中文版,第568页)。
*42 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和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均是对
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的程序规则。
*43 本世纪中期以来,一些国家陆续制定了《情报自由法》、《阳光
下的政府法》等有关政府行为公开的法律,扩大了舆论对政府行为的
监督,政府行为公开化已成为现代民主的趋势之一。
*44 这几句比喻引自毛泽东同志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参
见《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卷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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