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币证券市场。可以预计,随着中国加入WTO,资本项目的管制将逐步放松。
三、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收益与风险
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各国无一例外地都慎之又慎。Jagdis Bhagwati(1998)指出:“任何国家如果想开放资本自由流动,必须权衡利弊得失,考虑是否可能爆发危机。即使如某些人假定的那样,资本自由流动不会引发危机,也要将经济效率提高带来的收益与所有的损失相比较,才能作出明智决策。”中国经济要走向开放型经济,人民币可兑换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但是,理论和实践表明,资本项目可兑换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风险极大。因此,我国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应综合考虑正反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尽量趋利避害。
(一)收益分析
1、降低交易成本
一是减少了烦琐的审批手续。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实行逐笔审批制。这种事前审核和经常项目事后核销的工作量极大。企业要做成一笔出口业务,正常情况下至少要到外汇局三次(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备案,收汇核销),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二是企业汇兑费用直接得到减轻。现行结售汇制使银行获得了固定了两笔交易手续费,企业的成本则同比例上升了。三是压缩了寻租空间。只要政府对许可证的发放不是完全规范化和公开化,寻租者就会以各种方式影响政府官员的决策。存在经济租金就必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腐败行为。
2推动金融市场的完善和深化
一是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表现为:外汇市场的资金来源和范围扩大,更多的外汇进入市场;外汇交易方式更新,逐步将有形市场转为推行远程柜台交易;涌现多样化的外汇市场工具;交易币种增多。
二是推动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入参与,将带来新的市场规则、工具、技术和资金;还会直接促进境内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不在于金融机构数量的多寡,而在于交易规模的扩大及交易品种的多样化,开放资本项目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之一。
3、便利国企重组及其跨境资本运营
中国急需境外资本收购、兼并和改组一部分大企业,外商也看好具有厚实的客户基础和庞大的经营网络等优势的中资机构,有意愿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实施大手笔的跨国并购。国家经贸委已经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利用外商投资进行资产重组的暂行规定》,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大胆利用外资的积极态度。资本市场的逐步开
放,为外资参与国内企业的跨国兼并、重组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外资以多种形式投资国有企业改革与改造。同时,同样重要的是,资本项目可兑换后,中国的企业、银行可以更方便地去海外上市,进行跨国资本运营。
4、提高金融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
资本项目可兑换后,中央银行原则上无须频繁出没于外汇市场,也无须被动供给外汇或人民币。这样,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将不再受到外汇市场状况的僵硬影响。资本项目可兑换后,部分过去非法流动的外汇资本也会回归金融体系,接受监管当局的监管。
(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分析
1.人民币汇率风险上升
国内金融市场深度开放后,金融活动所引发的纯金融性资金交易所导致的本外币间的转换将增多,市场供求中资本项目性质的外汇比重将增加,决定人民币汇率的因素将逐步由现在的经常项目收支为主转变为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综合收支状况。加入WTO后,人民币汇率将在更大程度上受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国际游资也能通过外资金融机构更轻易地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部分金融资产也将为境外投资者持有,外汇市场的波动将更加频繁。
2加重中国资本外逃的潜在风险
资本项目可兑换对于中国的最大风险在于货币替代和资产替代广泛发生后的资本外逃。货币替代和资产替代“一边倒”的趋势引起的资本外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国内的资本形成,另方面中央银行为制止这种趋势将被迫提高利率以吸引资本流入,高利率的结果同样压抑了国内的投资热情。可见,资本项目可兑换引起国内投资缩减是必然的,而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投资无疑是最紧要的事。
四、中国经济深度开放形势下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压力
1、WTO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推动
WTO并不直接对外汇制度作出安排,但它将外汇管制视为非关税壁垒之一。本章第二节已经指出,GATS第十一条已对外汇资本流动和汇兑便利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和要求,敦促成员国国重新审视并放松那些可能实质性阻碍外资金融机构有效进入市场的资本管制。目前, WTO规则正日益向推动资本流动自由化方向发展。
90年代中期以后,IMF开始改变其立场,转而积极推动资本帐户的自由化。1995年10月,IMF的一份正式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工业化国家早已完成了经常帐户的可兑换,而且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已接受了《IMF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内容,因此,IMF今后将把各国的资本帐户作为其主要的监管对象。”在1997年的世界银行和IMF第50届年会上,IMF执行主席正式向与会各国提出了修改基金组织章程的设想,其主旨就是将资本帐户自由化列入修改后的章程。此后,IMF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临时委员会,以探讨将资本帐户自由化写入新章程的问题。
在《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外汇和国际收支”部分,针对工作组的一些成员国担心中国会使用外汇管制来管理商业和服务贸易的水平和构成,中国代表已承诺,中国将根据“WTO协定”的规定以及WTO中与IMF相关的宣言和决定,尽中国在外汇方面的义务。根据这些义务,除非IMF另有规定,中国将不采取任何法规或措施达到限制任何个人或企业得到进行经常项目下国际交易所需外汇的目的。另外,中国代表还承诺,中国将根据“IMF协定”第8条款5节的规定,提供外汇方面的信息,并提供在过渡审查机制看来必需的其他外汇方面的信息。
2、开放型经济大发展的内在需要
一是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全面渗透,以及跨国公司在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